问:我老公是军人,大家结婚十多年了,他去年退役了,大家目前夫妻感情不好,要离婚了,我想问问,他拿到的复员费等一次性成本,我可以需要分割吗?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讲解(一)第七十一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成本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一同财产。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成本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质年龄的差额。因此,在现实日常,不可以简单的划分军人的退伍安置费是夫妻一同财产或者不是夫妻一同财产,需要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来确定夫妻一同财产的数额!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民法典